近日,重庆大学经管学院黄河教授(第一作者)、徐鸿雁教授(通信作者)与美国达特茅斯学院教授Geoffrey Parker及美国杜兰大学助理教授谭寅亮的合作研究成果《Altruism or Shrewd Business? Implications of Technology Openness on Innovations and Competition》,在经济管理类国际公认顶级期刊《MIS Quarterly》第44卷第3期(1049页至1071页)上正式发表。《MIS Quarterly》是国际公认的管理学顶级期刊、信息管理领域最权威的期刊,也是UTD期刊和FT期刊,影响因子5.37。此为重庆大学教师首次登上该期刊,展现了我校教师在管理学领域从事高水平原创研究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对于我校“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高科技产业中,知识资产管理在企业竞争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获得这些资产,因此往往通过申请专利、注册产权等方式来保护知识资产。然而,即使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却选择了公开技术或共享知识产权。比如,特斯拉、宝马、丰田、IBM等企业都采取了技术公开策略。既往有理论提出,技术公开的主要原因在于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然而,大量事实表明:无论在汽车制造业还是软件信息产业,公开的技术鲜有其他企业采用(即网络效应并未发挥显著作用)。这就自然地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科学和现实问题:除了网络效应的考虑,企业为什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选择公开技术?共享行为又会如何影响企业的创新及定价决策?
据此,该文构建了多个数理模型以分析该问题。模型中,竞争企业除了考虑是否封闭技术、公开技术或者公开原型(Prototype),还要进行产品创新及定价的多阶段不对称信息博弈。研究发现,公开技术一方面向竞争对手展示了自身技术能力以起到威慑对手的作用,称为“信息效应”;另一方面也为对手提供了使用或模仿该技术的机会,称为“获取效应”。企业公开技术的决策依赖于信息效应与获取效应在不同商业环境下的权衡,受到技术学习成本、技术公开时点以及企业差异程度的影响。论文主要学术贡献如下。(一)理论上,抛开既往研究从市场需求角度考虑技术公开而产生的网络效应,从创新决策及企业竞争的全新角度,探讨由技术公开带来的竞争者间的信息优势与劣势。本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理论:竞争企业可能会用高技术信息公开作为一种武器来恫吓对手,使得竞争双方都节省创新投入,从而可能导致社会福利降低。此观点与常识中“高技术信息公开一定会促进企业创新和增加社会福利”相异。《哈佛商业评论》的最新评论文章也响应了上述观点。(二)技术上,1)模型考察了两个维度私有信息(功能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共享机制以刻画原型公布和技术公开的信息特征,具有较大分析难度和较强一般性。2)考察不同时点共享(披露)技术信息时,多维度私有信息披露和竞争企业信号博弈分析具有相当的挑战性。特别是,在竞争企业信号博弈中,两个竞争企业均同时既是信号发送者(Senders)又是信号接收者(Receivers),上述分析框架具有很大新意。